《用户协议》
一、总则
1.1 租宝平台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浙江租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1.2 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租宝平台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
1.3 本协议则可由租宝平台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公司不承担通知义务。本公司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它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二、服务内容
2.1 本公司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三、用户账号
3.1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使用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帐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非法使用,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使用规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五、隐私保护
本公司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公司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本公司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本公司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本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六、版权声明
本公司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归浙江租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任意复制、传播或任何做其他商业用途上的使用。
本公司特有的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版权均属浙江租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享有,未经本公司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使用本公司的任何内容均应注明“来源于租宝平台”,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稿酬的,应当通知本公司支付稿酬,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公司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
恶意转载租宝平台内容的,本公司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七、责任声明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本公司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租宝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无法保证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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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本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对本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本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本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本公司有权于任何时间暂时或永久修改或终止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而无论其通知与否,本公司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八、附则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浙江租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所有。